湖北曝光八起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2016年下半年以來,湖北省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廣告領域,會同黨委宣傳及衛生計生、食藥監、新聞出版廣電等部門,強化導向監管理念,深入開展打擊發布欺詐老年消費者廣告和非法醫療美容廣告等系列專項行動,查處了一批虛假違法廣告。日前,湖北省工商局向社會曝光了八起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一、中迅(宜昌)實業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年初,當事人在未取得開辦養老服務機構資質的情況下,通過《三峽晚報》《三峽日報》發布多條養老服務廣告,虛構與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合作打造“運河名都養老宜居社區”的事實,向100多名老年消費者收取養老服務費用597萬元,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2017年4月,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61.5萬元。
二、公安縣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2016年10月,當事人在公安縣多處發布含有“公安人你在期待什么?10月有大事發生”內容的戶外廣告,造成群眾恐慌,妨礙社會安定。同時,當事人通過店堂廣告牌和微信公眾號發布含有“最核心的地段、最強的潛力、最便捷的配套生活”等絕對化用語的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的規定。2017年1月,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0萬元。
三、武漢中翰整形美容醫院違法廣告案
2016年上半年,當事人通過商業廣場燈箱廣告牌和互聯網發布與衛生部門醫療廣告審批內容不一致的整形美容廣告,同時虛構獲得多項醫療方面榮譽及成就,欺騙、誤導消費者,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四十六條等的規定。2016年8月,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3萬元。
四、武漢韓辰醫療美容醫院違法廣告案
2015年,當事人通過公交車站、報亭、地鐵廣告牌和互聯網發布與衛生部門醫療廣告審批內容不一致的整形美容廣告,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的形象、名義作證明,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第四十六條等的規定。2016年10月,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5萬元。
五、武漢家德福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2016年1月至3月,當事人通過電視臺健康欄目推介銷售某款紅酒,宣稱紅酒泡洋蔥,每天喝上25毫升-50毫升,可明顯改善高血脂、高膽固醇、高血壓、動脈硬化等慢性疾病以及腦血栓、言語不清、口歪眼斜等中風偏癱后遺癥,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2017年6月,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0萬元。
六、黃石市百圣宜又佳大藥房違法廣告案
2016年國慶節期間,當事人開展周年店慶活動,發放印刷品廣告宣傳單4000份,利用國家指定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以外的形式發布7種處方藥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五條的規定。2017年4月,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萬元。
七、慈銘健康體檢管理集團武漢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2016年10月,當事人武昌綜合門診部通過體檢報告封套發布含有“中國醫療健康服務第一品牌中國第一家專業體檢機構穩居行業第一”等內容的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的規定。2017年4月,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0萬元。
八、湖北三峽酒業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2016年12月,當事人通過天貓網站自辦旗艦店和戶外廣告牌等形式發布白酒廣告,借宣傳“硒”成分暗示產品具有疾病治療作用及增加體力功效,且含有“第一”等絕對化用語,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十七條等的規定。2017年4月,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50萬元。

熱門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