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商標惠“三農”
2014年,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部門以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工作為核心內容,將“商標富農”工作機制作為解決“三農”問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力切入點,積極開展機關工作,在促進農村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方面取得顯著成果。
積極應對審查系統升級,確保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注冊工作順利進行
2014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確保審查質量的同時,通過積極提高審查效率和加班加點,確保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確權工作順利進行。全年注冊和初步審定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507件,比2013年(436件)增長16.3%。截至2014年年底,累計注冊和初步審定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2697件,比2013年(2190件)增長23.2%,是加快商標注冊審查之前2007年(301件)的近9倍。其中地理標志注冊和初步審定量排名前6位的省(市)分別是:山東(395件)、福建(253件)、湖北(203件)、重慶(193件)、浙江(179件)、江蘇(172件)。外國在我國注冊和初步審定的地理標志商標達到81件,比2013年(46件)增長76.1%。農產品商標累計注冊量達168.9萬件。
加大宣傳力度,繼續致力于提高社會公眾對地理標志的認知度
2014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繼續與中國新聞社、《當代中國》雜志社、上海注冊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中國工商報》、《中國消費者報》等媒體合作,不斷拓展報道形式,加大報道力度,豐富報道內容,重點宣傳了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積極培育、扶持地理標志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和成效。相關媒體累計刊發地理標志專題文章100余篇,確保了持續、穩定的地理標志宣傳效果。全國兩會期間,與《中國政協》雜志社首次合作,編輯出版了《中國政協?地理標志》專刊,并發放到全國政協委員駐地、兩會新聞中心和北京人大代表團駐地,受到廣泛好評。商標局作為支持單位,成功舉辦了第三屆全國地理標志商標攝影大賽。大賽評出獲獎作品20幅,充分反映了我國地理標志商標發展成果和地理標志產業欣欣向榮的景象,促使全社會更加關注和支持地理標志商標發展與保護工作。
加強培訓指導,努力提高各地注冊、運用、保護地理標志的能力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重視加強對各地地理標志工作的培訓指導,多次派出業務骨干赴河南、新疆、浙江、河北、西藏等地和非洲英語/法語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官員研修班授課、調研。對各地申報地理標志工作提出具體指導意見,并就如何運用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保護特色農產品、促進特色農業發展、帶動地方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民增收增效等進行培訓,推廣成功經驗,進一步提高地方黨委、政府以及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對運用地理標志推動“三農”經濟發展重要作用的認識。
各地通過注冊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對農產品實施品牌化管理戰略,逐步形成了地域主導品牌和農業產業集群,提高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農產品附加值以及農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從而有效增加了農民收入、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在全國地理標志產品產區,已經普遍形成了以地理標志或農產品商標為紐帶的“公司(涉農組織)+地理標志/農產品商標+農戶+基地”的產業模式。這種新型產業化經營模式,以地理標志或農產品商標作為紐帶,提高了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形成了以地理標志產品和農產品生產為核心,生產、加工、物流等一條龍的完整產業鏈。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若羌縣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作用,推廣訂單農業,建設標準化示范基地,全縣若羌紅棗種植面積超過20萬畝,在地理標志產業的強勢拉動下,該縣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從2001年的2216元增加到2014年的2.65萬元,連續6年位居西部12省區市首位。
協調相關部委,努力推進地理標志聯合認定和商標富農工作的開展
2014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積極聯絡農業、貿易、質檢和知識產權等主管部門,協調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努力形成合力,推動建立地理標志工作部際聯席協調機制,深入開展商標富農工作。
按照中央編辦《關于完善地理標志保護管理體制機制的意見》(中央編辦發?2011?26號)精神,根據與農業部和質檢總局的協商意見,再次修改完善了《地理標志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草案)和《地理標志注冊聯合認定和保護辦法》(草案)。召開了地理標志協調工作通氣會,聽取農業部、商務部和質檢總局相關司局對《地理標志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草案)、建立聯合認定機制下一步工作設想以及聯合認定機制具體實現方式的意見,為推動建立地理標志工作部際聯席協調機制作出了積極努力。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還牽頭召集農業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司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討論深入實施商標富農工程、強化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保護有關工作,多次征求農業部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司局意見,研究制定《關于深入實施商標富農工程強化農產品地理標志和商標保護的工作方案》,把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精神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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