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以“信”小而亂為
周一剛剛上班,河南省工商局信用監管處的小郭到樓上送完材料,看到走廊里站了一個人。“請問,您是到信用監管處辦事的?”“我……我要找你們咨詢情況。
來人自我介紹道:“我姓高,是一家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前不久,我派人到工商窗口申請股權變更,工作人員說不能辦理,并要求我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免去現任法定代表人及高管職務。”
“您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有沒有股份被法院凍結?”
“嗯……”
了解情況后,小郭耐心地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原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信息合作規范執行與協助執行的通知》,股權、其他投資權益被凍結的,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轉讓,不得設定質押或者其他權利負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被凍結期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辦理該股東的變更登記。”
高先生似懂非懂地沉思著。小郭繼續說:“現在,國家信用體系越來越完善,無論是您的公司還是您個人,都要保護好自己的信用。您這次變更登記不能辦理的原因,是由于您本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您所持有的股份被法院凍結了。另外,根據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和原國家工商總局等八部委聯合簽署的《“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因此,您不宜再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高管職務。”
看到高先生若有所悟的神情,小郭趁熱打鐵:“高先生,送給你一首順口溜吧——信用雖說看不見,公示系統功能全。莫以‘信’小而亂為,誠信經營創明天!”
“我現在明白了。今后我要多學習,珍視自己的信用。”高先生尷尬地撓了撓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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