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通知啟用新版營業執照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出關于啟用新版營業執照的通知,對現版營業執照進行改革,調整相關內容,重新設計并啟用新版營業執照。
通知指出,新版營業執照照面版式統一調整為橫版,設有正本和副本。新版營業執照對原版營業執照的二維碼功能進行統一調整,實現二維碼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的企業信息精準聯接,并在營業執照上增加“掃描二維碼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了解更多登記、備案、許可、監管信息”提示語,鼓勵社會各界通過掃描二維碼直接查詢該市場主體的公示信息,方便社會各界了解市場主體情況。
根據通知,新版營業執照維持原版執照的8種格式不變,以保證法定記載事項清晰明確,保持營業執照的穩定性和一貫性。新版營業執照由市場監管總局委托制作單位制成印刷膠片、水印紙樣和執照樣品,版權歸總局所有,免費發放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使用并提供相關技術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統一負責本轄區新版營業執照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代表證》印制的組織工作。
通知指出,民族自治地區已經按照《工商總局關于啟用新版營業執照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號)要求由原省(自治區)工商局報原工商總局批準并備案的,可以在新版營業執照上同時使用本民族文字。自2019年3月1日起,對經登記機關準予設立、變更登記以及補發營業執照的各類市場主體,頒發新版營業執照。之前存續的各類市場主體,可以繼續使用原版營業執照,也可以申請換發新版營業執照。
通知強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的標準規范做好電子營業執照的改版工作,對于領取了新版紙質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要同步生成新版電子營業執照并存入電子營業執照庫。要繼續推進電子營業執照跨區域、跨行業、跨領域的應用,鼓勵市場主體下載并使用電子營業執照。

熱門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