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
湖北省工商局自開展集中整治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專項執法行動以來,采取五項措施,加大執法力度,行動取得明顯成效。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工商系統立案查處強制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限制競爭和壟斷案件39件,已結案15件,案值675.14萬元。為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規范一批的效果,湖北省各級工商部門五措并舉:建立聯系員制度,指導公用企業建立自查自糾機制,及時整改違法經營行為;對處于萌芽狀態的限制競爭行為,及時指出并提出改進意見;對主動自查自糾、違法情節輕微的企業,發出行政告誡書,責令限期改正;對已經立案但當事人能夠主動配合并積極改正的,從輕處罰;對消費者反映強烈、違法情節嚴重的案件,嚴肅查處。
公用行業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湖北省工商局大力查辦涉及公用企業利用優勢地位強制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限制競爭和壟斷案件。
4月15日,黃石市工商局對一燃氣有限公司以“報建費”名義向天然氣工商業開戶用戶收取服務費開出了罰單。2014年8月,該公司與某燃氣質監站簽訂《燃氣工程技術服務合同》,約定燃氣質監站對該公司城區內的天然氣建設工程提供質量安全技術服務,每年打包收取相關服務費16萬元,由該公司向工商業開戶用戶代收,合同期限3年。2015年6月,燃氣質監站根據上級意見,以口頭形式通知該公司終止執行《燃氣工程技術服務合同》,停止代收相關技術服務費,該公司卻沒有執行。今年4月15日,黃石市工商局認定,該公司自2015年7月至12月對工商業開戶用戶收取的7.5萬元“報建費”,屬不該收取的費用,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規定,對該公司罰款15萬元。
據了解,針對一些公用企業利用優勢地位強制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湖北省工商局從今年4月起至10月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對供氣、供水、供電、公共交通、電信、殯葬等行業進行重點整治,以消費者反映強烈、限制競爭行為表現明顯、問題較多的行業為突破口,全面糾正查處公用企業限制競爭、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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