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釋放住所資源促“雙創”
江蘇省蘇州市出臺《關于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實施意見》以來,蘇州市工商局迅速部署,積極行動,有效釋放住所資源,為創業群眾、市場主體提供高效、規范、便捷服務。制發配套文件,統一執行標準。《實施意見》下發后,該局制發了《蘇州市商務秘書公司登記管理試行辦法》和《蘇州市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操作辦法》兩個配套文件。前者明確了商務秘書公司的設立登記條件、被托管企業的經營項目、登記機關的監督管理措施。后者細化了城鎮非獨立住宅的類型,明確了集群登記、住所與實際經營場所相分離的登記流程,制定了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使用承諾書、住所(經營場所)集群登記申請書、準予集群登記通知書等文書表式,將“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記”“工位注冊”等政策舉措由理念變成現實。
簡化登記手續,方便主體準入。該局在登記中規范住所(經營場所)提交材料,減少材料提交內容。對于租用他人房屋的,只要提交房屋租賃協議,無須提交房屋所有人的產權證明;對于房屋沒有產權證的,以前需要由住建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現在可由申請人提交自有房屋的說明材料;對于采用集群登記方式的,登記機關采集住所信息后,設在集群登記場所內的企業在辦理住所登記時,只需提交準予住所(經營場所)集群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作為住所信息材料。
釋放住所資源,降低創業成本。《實施意見》對住所作了有條件放開,規定從事網絡類、智力類、上門服務類等10類經營項目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可以將住宅作為其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實施意見》明確的允許創設商務秘書公司、住所與實際經營場所相分離、“一址多照”、“工位注冊”等登記方式也受到了申請人的歡迎。截至4月底,全市已組建44戶商務秘書公司,托管的企業總量達967戶。
實施信用承諾,加大監管力度。該局印制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使用承諾書,由申請人對住所(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合法性、安全性作出書面承諾。同時,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明確申請人在明知違反承諾所產生后果的前提下,仍通過虛假承諾騙取登記的,視為以欺騙手段取得注冊登記,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工商部門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查處。對于因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變更或者注銷登記而被撤銷登記的企業,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對于制作或參與制作虛假材料的注冊登記申請人或登記委托代理人,將其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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