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食品安全不能有監管“盲區”
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不斷發展,社會各界對網絡訂餐平臺食品安全的關注度持續提升。10月1日,《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對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法律責任進一步細化。《辦法》施行以來,各大餐飲外賣平臺上的商家亮證公示了嗎?除餐飲外賣外,哪些網售食品經營將被更嚴格管理?網售食品安全有沒有監管“盲區”?執證營業 點擊可查詢
《辦法》規定,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交易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經營許可證,相關信息應當畫面清晰、容易辨識。筆者近日隨浙江省湖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檢查。執法人員首先打開美團外賣平臺,輸入區域位置“湖州”,點擊“美食”欄目,頁面上隨即跳出眾多餐飲品牌。執法人員隨機選擇了一家名為“阿林家香辣館”的網店,網友評分為四星半,月售1200多單。進入店面主頁后,點擊“詳情”“商家營業資質”后,跳出了印有“美團外賣”水印的營業執照照片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照片。其中,營業執照照片上顯示該店地址為港湖花園12號營業房,經營者名叫羅景行。隨后,執法人員通過該店訂餐電話與之聯系。“我們的實體店也叫阿林家,入駐美團三四年了,之前不需要上傳證照,去年美團要求我們將證照上傳。”羅景行告訴執法人員。他說,美團外賣的生意不錯,菜單也和店里的一樣。隨后,執法人員按照綜合排序點擊了前20家網店,絕大多數網店上傳了營業執照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照片,“阿婆家”“飯爺”等少數餐飲網店只有營業執照照片,沒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照片。
執法人員還下載了“餓了么”外賣平臺,點擊“商家”選項,地址、營業時間、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都有獨立的選項,消費者可一目了然。執法人員查看了前20家餐飲單位,證照全部齊全。
據了解,外賣平臺運營規范與湖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近年來強化網絡訂餐交易平臺責任密不可分。今年以來,湖州市吳興區市場監管局與多家第三方交易平臺負責人簽訂網絡訂餐食品安全承諾書,同時,建立入網餐飲單位信息審查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嚴格要求入網餐飲單位提供聯系人姓名和有效聯系方式,在網頁醒目位置公示電子營業執照照片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經營地址、配送時間等相關信息,加強對餐飲單位的現場核實。今年以來,吳興區市場監管局還對轄區入駐的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的餐飲單位開展了30余次突擊檢查,加強對現場衛生條件、餐飲服務人員身體健康狀況、原材料質量的監管。
私房美食 出路在何方
如今,蛋糕、面點、小龍蝦、海鮮等私房菜風靡微信朋友圈,但因缺乏食品生產、銷售、儲運等資質,這些私房美食普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執法人員在走訪和檢查中發現,大多數微商沒有線下實體店,一般在自家廚房或者外面租的房子進行家庭作坊式加工。新出臺的《辦法》規定,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也就是說,除餐飲外賣平臺外,淘寶、京東等平臺上的食品商家以及以私廚共享模式運營的網絡平臺等,同樣受《辦法》約束。而網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食用配方乳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還將受到更多限制。“做微商本來就規模小,要是出去租店鋪就不劃算了,沒有適合的場地,各類證照也拿不到。“新《辦法》的出臺,對我們觸動挺大,我們正在物色店面,打算年底開實體店,到時候一定會辦齊證照的。”一個烘焙經營者說。
執法人員告訴筆者,網上自制食品在朋友圈銷售,經營者多數沒有取得健康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如此在網上賣自制食品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辦法》中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執法人員同時提醒:從網絡上購買食品,應認真查看供餐單位的餐飲服務許可信息,應選擇證照齊全、信譽良好的供餐單位,切勿選擇無證無照、無實體門店、證照信息與實際不符的供餐單位。此外,消費者通過微信、微博等渠道購買,應保存交易記錄,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或食用后出現不適,要依法維權,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投訴。
源頭把控 實踐中前行
負責湖州片區管理的美團上海公關部工作人員李某表示,《辦法》的出臺,對線上平臺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接下來,他們將探索第三方平臺與當地監管部門數據共享,從嚴審核入駐商戶,完善自身監管和審查機制。“運營過程中很難完全排除個別不法商家或個人偽造證照、渾水摸魚的情況。接下來,我們將陸續進行抽檢,也希望消費者通過平臺公布的投訴舉報渠道與我們聯系。”李某說。
湖州市市場監管局對于第三方網絡訂餐平臺以及入駐商家的監管從未間斷。據了解,今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共檢查第三方交易平臺14家,約談第三方交易平臺5家;約談餐飲單位負責人72人,網上檢查餐飲經營單位612戶,實地檢查餐飲經營單位1126戶,取締無證入網餐飲單位10戶。通過“肉品和水產品專項整治百日會戰”等一系列行動,該局及時發現入網餐飲單位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對無照經營的入網餐飲單位堅決予以取締,并責令第三方交易平臺停止為其提供服務。對于拒不執行監管意見的第三方交易平臺,該局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湖州市市場監管局還進一步完善消費維權機制,建立健全網絡訂餐投訴處理制度,要求第三方平臺在網站醒目位置公布投訴電話、郵箱等,并加快完善消費者和入網餐飲單位糾紛處理機制。對于存在違法行為、消費者投訴集中或者誠信記錄不良的餐飲單位,市場監管部門將暫時或永久停止平臺為其服務。該局還鼓勵第三方平臺在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先行賠付。
湖州市市場監管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坦承,《辦法》不可能一勞永逸地解決所有問題,如何更好地治理網絡食品安全問題,還需要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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