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查處天津首起適用新《反不正當競爭法》案
查處過程歷時1個月,罰款150萬元……武清日前辦結天津首起適用新《反不正當競爭法》案,此案也是今年第一季度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所辦案件中罰款數額最多的虛假宣傳案。“都說人生是場修行,我覺得辦案也是如此。此案在查辦過程中一波三折,如果辦案人員沒有堅定的信念、堅韌的毅力、豐富的經驗、學習鉆研的精神,恐怕此案辦不下來。”主辦此案的天津市武清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競爭執法科科長季國強說。

第一時間固定證據
今年1月2日早上剛一上班,季國強接到一個特殊的舉報電話,舉報人稱租住武清某辦公大樓9至10層的天津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每天來往人員頻繁,懷疑該公司對大批消費者“洗腦”。
為了摸清情況,武清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派出一名執法人員先行查看。執法人員現場發現,該公司懸掛宣傳展板稱其擁有多個發明專利,生產高科技基因分子分析機,聘請知名專家學者組成科研團隊等。經過查詢,執法人員發現了該公司微信公眾號地址。
“此案在現場檢查時遭遇當事人阻礙調查,幸好我們提前做了預案。”武清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競爭執法科副科長孫建華說。經請示局領導,該局成立專案組進行現場檢查。在行動前,專案組作出周密部署,制定了預案,聯合當地公安、開發區管委會等部門開展行動。7名執法人員兵分三路,一路前往該公司大廳,通過照相、錄像等方式對涉嫌虛假宣傳的內容進行固定,防止證據滅失;一路對該公司財務部進行執法檢查并提取相關票據、協議等證據材料,并對后臺數據進行檢查;一路對當事人法定代表人進行詢問,了解該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及違法事實。
一看到執法人員進門,該公司財務部工作人員趕緊把相關票據往保險柜里藏,還沒來得及鎖上保險柜就被執法人員控制。在執法人員下載該公司后臺數據時,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外出打電話,隨后該公司的服務器被遠程控制并關停,王某還遙控他人刪除部分網頁后臺數據。
執法人員憑借豐富的經驗,經過12小時的連續奮戰,確保第一時間固定現場關鍵性證據。執法人員通過現場檢查、詢問該公司相關負責人、提取相關證據發現,該公司微信公眾號和公司辦公樓內懸掛的展板中的宣傳內容與事實不符,涉嫌虛假宣傳。
千里奔襲取證
執法人員在詢問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時,王某蹲在地上號啕大哭,而另一名現場負責人李某則一言不發,試圖掩蓋該公司的真實經營情況。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簽訂的合同、協議等文件進一步檢查,發現公司相關負責人和消費者簽訂合同、協議等文件用的都是假名。該公司委托西安一家公司制作宣傳網頁并將經營數據存在“阿里云”服務器上。
為了取得該公司的全部關鍵證據,季國強和孫建華分別帶領兩路執法人員,一路奔赴西安詢問與該公司合作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路遠赴杭州市“阿里云”,調取該公司后臺全部數據。
季國強的西安之行還算順利,孫建華就沒有那么幸運了。“阿里巴巴公司一開始稱涉及用戶安全不能提供數據,經過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協調,我們才提取了相關數據。下載包括該公司已刪除的全部數據,我們苦等了7天。”孫建華說。
一拿到數據,孫建華馬不停蹄趕最近一班火車回天津。經過分析、梳理,執法人員終于明晰了該公司的經營狀況、用戶信息及違法事實,案件取得突破性進展。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在鐵的證據面前,心理防線崩潰,終于向執法人員承認了違法事實。
經查,該公司為了迅速擴大市場份額,于2017年9月通過微信公眾號和公司辦公樓內懸掛展板對外宣傳,號稱該公司推廣的項目是政府“十三五”重點推廣項目;宣傳其擁有多項專利及其經營范圍中完全不包括的醫藥資質,編造曾獲高科技創新相關榮譽等。武清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認為,該公司對其服務的性能、功能、質量等作出虛假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其行為構成虛假宣傳。
執法人員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公司還以生命銀行為名,吸引消費者進行投資,許諾消費者投資一定金額就可拿到返利。四五個月的時間,該公司已經吸引2000多人參加,涉案金額4000多萬元。鑒于該公司行為涉嫌非法集資,武清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已依照職能將此案向區處非辦通報。
反復研討案情
新《反不正當競爭法》于2018年1月1日實施,該案發生在新舊《反不正當競爭法》交替期間。為使該案法律適用和定性準確,武清區局舉行案件審理會。會上有兩種看法,一種認為應該適用于1993年實施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一種認為應適用于2018年實施的《反不正當競爭法》。
為使該案法律適用正確、定性更加準確,執法人員本著對案件負責的態度,將此案向天津市市場監管委競爭執法處匯報。該處處長白學衛查看案情后,立即協調市場監管委法規處舉行案件分析會,對此案進行多次討論,重新梳理了案件證據,最終認定: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在隨后舉行的區局案件審理會上,季國強將重新梳理的證據一一列明。區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全體成員、列席人員充分討論,認為當事人違法行為是2018年1月2日發現的,在對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后,其違法行為仍未改正,一直延續至2018年1月29日,確定該案適用于新《反不正當競爭法》。最終,區局案件審理委員會明確,當事人違反了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協作配合共治
2月2日,執法人員向該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鑒于該公司假借政府名義虛假宣傳,破壞了政府公信力;對其不具有的技術優勢、資質、科研團隊等大量內容進行虛假宣傳,對消費者造成重大誤解;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涉及全國多個省區市,造成較嚴重不良社會影響;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當事人故意關閉公司后臺網站,刪除后臺數據,多次阻礙執法調查,屬于情節嚴重的情形,武清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依據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50萬元。
一個月來,辦案人員加班到深夜是常態。其間正趕上流感盛行,孫建華和季國強相繼“中招”,發燒39攝氏度還在討論案情。“查辦此案凈化了營商環境,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們再苦再累也值得。”孫建華對記者說,“查辦一起復雜案件離不開各方的支持,如果沒有總局和天津市市場監管委的法律指導,沒有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鼎力支持,沒有被走訪的消費者的大力配合,此案不會在一個月內順利查辦。”
“沒有比腳更長的路,沒有比人更高的山。未來競爭執法工作面臨新挑戰。我們有信心、有勇氣,立足職能,通過查辦一起案件規范一個行業,為維護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貢獻力量。”季國強信心滿滿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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